图由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提供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谢晋文化艺术公司与上海话剧艺术中心呈献
中国
2006年2月10日、星期五、晚间8时
新加坡滨海艺术中心剧院
文:蔡两俊
每次看华语戏剧,第一个感觉就是它将会是一个非常冗长的过程,因为一个话剧的结构往往都是非常完整,从人物的刻画到故事的来龙去脉,都非常清楚,让观众能彻底地了解故事以及剧中的人物。在2006年新加坡华艺节所呈现的《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也不例外。戏不难看得懂,亦非常清楚,讲的也不就是金大班的人生经历。故事讲述的是金大班的三段恋情,也就是她一生的故事,从上海百乐门舞厅一直到台北“夜巴黎”歌舞厅。
这样的故事精彩吗?那一定要问问观众了。可是,观众到场看戏的推动力何其多,有的为台柱刘晓庆而来,有的也为白先勇的小说里的金兆丽而来。但是在两者之间,哪一个占多数,我不清楚。对我而言,来看音乐剧取乐的,我暂且不说,来看看谁是刘晓庆的,我看也不必多谈。让我感兴趣的还是那些为了故事而来的;到底是故事的什么地方吸引了这群观众呢?
一个舞女的故事吧?我想。在戏剧界或在电影界,有许多演员都争先恐后地饰演舞女、妓女、吸毒者、同性恋等角色,就因为他们够低级,颓废以及受的痛苦极多,所以只要把角色的颓废性演好,外加一些悲惨的经历,最后一定又振作起来,展现个人的生命力量,就能得取观众以及裁判的青睐,成为优秀的演员了。附加一点,华语戏剧通常都会让故事的主人翁有个磨凌两可的结局,让观众有一种对人物的怜惜,从而给他们一个怜爱人物的机会,以至掌声满堂,给予演员喝彩。
与其说这是创作剧组的呈现手段,不如就说它表现了一个艺术工作者在这大世界里所扮演的角色。但是,这样的说法不免给予艺术工作者太多的崇高赞赏了吧。当然,有的艺术工作者只关心把戏剧搬上舞台,而有的只关心把戏,以最真实的第一线情感呈现出来,别无其他。白先勇(故事)以及熊源伟(导演)都是艺术工作者。在《金》一剧中,他们把一个虚拟的人物赋予生命,从书本里一直到舞台,把白先勇对爱情的想法,通过刘晓庆的表演,一一展现在舞台上,不止让人观赏,也极力要触动观众的心。这宗旨,在台上,处处可见。但是,戏剧里最大的问题不是故事的内容,而是呈现方式。单单选用了音乐剧的形式,就已经把戏削掉了一半了。故事的叙述方面,为了让它有戏剧性,有点过于婉转,导致原本可以在一小时半到两小时就能结束的戏,变得过于拖拉,以至消掉了剧中象金大班的那一份“干脆”的张力。当戏剧开始讲戏的时候,戏剧就已经死亡了。《金》是一个商业戏剧,剧内富有商业因素,在众多的歌曲、舞蹈以及欢唱中,让金兆丽越来越渺小,进而掩盖了表现角色的重点。不仅与此,戏为了要达到一种极富内涵的境界,也因为我较早前所提到的“不干脆”而变得不真实。
这其实不是剧组的问题,而是我们华族思维上的一个问题。文学以及戏剧通常所讲究的是内涵和一种“含蓄”,所以通常不象西方戏剧一般的干脆利落,但是有时在含蓄之间,始终摇摆不定,思维上不能做好决定,导致三心两意的作风,这是让人感到厌烦的。这些人或作品不但达不到所谓的“内敛”特质,而且还变成了一个自我压抑,并自蔽的人或作品。他们不但不能触动其他人,在和他人交流时,也让他人感到束缚。
那《金》是否就是一个这样的戏?其实不是,虽然里面带有一些这样的成分,但接受度还算可以。我不能说它是一个非常“干脆”的戏,毕竟白先勇和熊源伟都有着自己文化背景的包袱。在戏里,我也看到了许多创作者自己的心思。
谈到这里,我不禁想这回响最主要的论点是什么?如果依循第二段开始,一直沿着路程把一些关键字找出来的话,我们大概可以列出这些要点:痛苦、追忆、缅怀、沧桑和含蓄。这些都是中国话剧主要的素质。这里我想提出一点,就是《金》在精神上过于诗化的问题。
对历史以及生活的诗化是中国人的思维特点,不愿把感情直白地说出,而要透过诗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戏曲艺术,从化妆、语言到歌唱、表演,都经过夸张、变形、节奏化、即诗化,使创作者的感情得到更强烈的表现。从[五四]时期直到现在,都有人认为戏曲的这一特点是[虚假]、[不真实]。
如果说《金》是一出虚假的戏,这是不公平的。在中国戏剧的大环境下,诗性文化这一种精神的渗透已经深入民心,它也是一种能让中国人表现澎湃的激情的一种方法。就有如金兆丽在表达自己对爱情的渴望时的无奈与绝望,都让剧组透过诗性的表达方式给深化。但是,剧中有两场透过舞蹈来呈现另一情境的场景,却出现了过于诗化的问题。当金兆丽和年轻男学生做爱的时候,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跳起舞蹈来呢?还有,在反映金兆丽的内心世界的同时,为什么要有巴蕾舞者共同起舞呢?这些手段除了让场景不会显得太庸俗之外,其实并没有加深该场景的意涵。
当然,身为一个观戏的人,我自己对戏有一套看法,但这不应该是评论戏的好坏所在。《金》是一出极富意义的戏。但是要把戏呈现得更让人刻骨铭心,在语言上以及表现手法上,都有很大发挥空间。我就曾经看了上海曹路生的《玉禅师》,对戏颇为喜爱。那是一出在语言上,体现了华族诗性文化的一大代表作。妓女的台词不但不通俗,还富有寓意,和禅师的佛学语言产生了极大的矛盾,从而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性,让观众反思关于妓女所代表的伤风败俗文化以及崇高的佛学的相互对峙立场,这也反映了人对事物所持有的不同理念。妓女的词句里虽然充满了性爱的成分,但是却没有让人感到厌恶,觉得那是低俗的,相反地,禅师对佛学的讲解,也没使人有一种要崇尚他的冲动,反而想问他是否真的了解佛学的真谛所在?
象《玉禅师》这样的戏,就足以让观众进行一系列的脑激荡,让他们在踏出剧场时能多带一些东西回家。如果《金》也能这样,那就更好了。可是,我们不可以将《玉禅师》和《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混为一谈,毕竟两个是截然不同的戏剧。但是,如果《金》剧组能在戏里加入更多关于一个女人的内心世界之挣扎的要素,并将金兆丽个人化,在语言以及舞台呈现上,以“我”一种第一人称的方式呈现戏剧,那《金》就会更贴近观众了。
总言之,我一直认为音乐剧不是一个能让观众贴近戏剧的一有效媒介,其中一个原因也是音乐剧有太多吵杂的成分,导致人在看戏时精神不集中,不能让剧中人物与观众直接对谈。《金》是一个音乐剧。虽然透过剧组的专业手法,将戏呈现得精彩非常,但是观众始终都不能贴近金大班,更不必想要去了解金兆丽这个人了。但是,问题不仅于此,戏里过于诗化的精神也加深了戏与观众的疏离感。但是我想表明的是我并不反对华族文化里的诗性,而是要找出华族诗性文化的精髓所在。观众看戏,当然要求的是娱乐,但是只有这些是满足不了他们的,他们看戏之后,还要有值得回味的东西,这就是诗的意境所能带来的,所谓诗的神韵。没有诗意的作品很快会让人遗忘,是没有生命力的。《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不能只是关于金大班,而是要真正的是金大班的故事。
– 终 –